在处长领导下,认真做好部门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部门公章的保管、使用工作;
2.负责乐善广场摊位审批及管理工作;
3.负责部门的文化宣传及网页维护工作;
4.负责部门报刊、信函的征订、收发工作;
5.负责组织部门消防责任区域消防设施的检查;
6.负责部门各种设备及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工作;
7.负责部门各种会议的通知,文件的发放及会议记录;
8.协助处领导起草有关请示、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
9.负责部门的考勤工作,考勤登记统计工作,按时上报人力资源部;
10.负责安排平时及节假日的值班,做好巡逻检查、值班日志的保存工作;
11.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及相关政府单位检查和兄弟单位来访、参观等招待工作;
12.负责做好各门面及合作单位的水电费的统计核算工作并协助办理缴费事宜;
13.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归档、上传下达、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催办等工作;
14.协助处领导制定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并做好部门各类账目的审核与报账工作;
15.在处领导因公外出时,协调有关科室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