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6:08 作者: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了保障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消安办〔202133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校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为学校新学期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校园火灾54起,在8月份放假期间仍发生了5起校园火灾。学校5月发生1起火险、6月发生1起火灾事故苗头,暴露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当前,第18届东盟博览会举办在即,学校新学期开学,校园活动增多,人员聚集,火灾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内部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补齐消防安全短板,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长期防范机制,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确保学校新学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研判风险,强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加强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内部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对本单位消防责任区域【详见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关于公布二级单位消防责任区域、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的通知》(漓院政后勤〔20211号)】,扎实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尤其重视排查以往安全检查反馈中问题较多和安全基础薄弱的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人员集中区域等区域和重点部位以及本单位负责区域用电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管理,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进整改进度,落实闭环管理。

三、联合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学校后勤保卫部门要加强抽查和指导,及时督促整改各项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

四、广泛宣传,营造校园良好消防安全氛围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教职员工会议、微信群、QQ群等形式,积极推送各类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和典型安全事故教训,提升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基础知识。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次消防疏散演练,确实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五、安全隐患整改及报送   

(一)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自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后勤保卫处反映,并妥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准备工作。

(二)排查完成后,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及时将排查信息于2021913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后勤保卫处治安综合办公室(乐善楼30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769185193@qq.com(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实行“零报告”)。联系人:秦鑫。联系电话:13557836853。  

后勤保卫处

20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