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校园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0:33 作者: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因冬季气候干燥、用电量加大等原因,各类火灾诱发因素增多,较易发生火警、火情和火灾事故。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现将校园防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

1、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私拉、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毯等电热器具;

2、使用台灯、充电器、电吹风、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

3、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的电源开关并且拔下插头;

4、严禁在宿舍吸烟;

5、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使用汽油、酒精炉等明火和焚烧物品。

二、教学楼、教室、实验实训室、办公室

1、师生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

2、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等情况,使用完毕后应注意复查,及时清除室内杂物和垃圾;

3、加强危化品仓储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时,尤其要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规定;

4、实验过程中不能离人,中途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不可断电实验仪器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实验过程中要定期观察电源插头、接线、插排、设备运转等状态;

5、长时间或不确定时间离开工作区域,应关闭用电设备,并完全切断电源;

6、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三、食堂、超市、门店铺等服务场所

1、员工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不销售或携带易燃易爆品;

2、禁烟区不准吸烟,不随地丢弃烟头、火种;

3、各区域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4、校内各经营单位使用液化气罐,要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规定,校内各经营单位不得出售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暖手宝等学校明令禁止使用的商品。

四、室外

1、冬季绿化地带有不少树林落叶、枯枝和枯草,师生不得违章动用明火或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2、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3、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校园内焚烧垃圾。

五、学校各部门、学院应加大安全自查、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隐患。

六、我校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上述通知内容,近期开展一次校园冬季防火安全检查。

七、报警电话 :火警电话:119;学校 24 小时报警电话:3696110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做好冬季校园防火工作,共同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

 

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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