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消除校园内的交通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同学的人身安全,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漓院政办〔2015〕4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漓院政后勤〔2019〕1 号)要求,现将学校全面禁止学生在校内停放和骑乘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的通知如下:
一、请目前仍在校内使用、停放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的同学于2019年9月4日17时前将车辆驶出校园。
二、请各学院要全面清查本学院学生拥有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情况,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劝导和教育相关同学迅速处理上述车辆。
三、后勤保卫处、学生事务部将于9月4日下午17点后集中开展校园内学生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的全面清理工作。
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后勤保卫处
学生事务部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