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学院院车使用收费标准
为了完善学院内部各系、各部门及社团的用车管理办法,规范用车申请程序,经对前段时间的用车状况分析,学院总务处经集体商议,报请学院领导批准,特制定以下《漓江学院院车使用收费标准》。
车 型 |
座 位 数 |
车辆每公里费用(含过路费) |
备 注 |
大 巴 |
40座、45座 |
6.5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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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巴 |
19座、32座 |
6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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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车 |
5座 |
2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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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用车里程系指车辆往返累计公里数。
附:使用院车申请程序:
1:从漓江学院总务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下载院车使用申请表;
2:按申请表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
3:报总务处落实车辆调度情况,并审核里程数,核定车辆使用费;
4:至学院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5:携带学院财务处开出的收据到总务处办理出车手续。
6:此标准自08年5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