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食堂周围乱贴乱画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14:53 作者: 点击数:

 

各部门、各系和全院师生员工:

为了“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升高校文化品位,进一步做好校园环境建设。”总务处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治校园环境,同时着手制定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禁止在食堂周围乱贴乱画”。特此作如下要求:

1.除学院指定的宣传栏、公告栏外,各部门、各系和全院师生员工不得在食堂周围未经同意的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发布通知、公告、启示及其他信息。

2.非保密性的通知、公告等,尽量通过学院网页和广播站发布,不便公开的可登在学院的FTP上。

3.由总务处负责,将食堂周围乱贴乱画的内容彻底清理一次。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若发现再有乱贴乱画的,核实后作相应处理。属于部门、系的问题,追究部门、系负责人的责任,每次扣发50元责任津贴,并没收展板和展架等设施;属于个人问题的,教职工责任人每次扣发50元津贴,学生责任人由学工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4.总务处与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并可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漓江学院总务处

200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