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受理时间:9月10--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
二、 申请地点:食堂综合楼301、308办公室
三、收费标准:200元/(天·个),迎新的两天不单独办理,须一次申请2天;
四、办理所需材料:1、申请表1份(到后勤保障处网页下载),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生证、驾驶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经营项目,包括服务项目或销售商品清单;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该类(批)商品检验合格证;5.食品类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五、申请流程:1.到后勤保障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到食堂综合楼301办公室交验相关证明材料供初审,初审合格的签订承诺书→到财务处交费→持缴费单和审批材料到食堂综合楼308办公室审批,领取《临时经营摊位证》;
六、注意事项:
1.一人只限申请一个摊位;经营之前须签订承诺书;
2.《临时经营摊位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借)他人;
3.设摊人员须无条件遵守我校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并将《临时经营摊位证》放置在经营场所醒目处;
4.需在规定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内设摊,严禁超时、超限;严格按审批的项目经营,不得兼营或超范围经营;保持经营摊位周边的环境整洁并自觉清理场地垃圾;经营结束后将有关海报、横幅等宣传物品和经营场所清理干净。
5.发现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营资格并上报工商管理或司法部门处理。
联系人:蒋芷娴,电话:3690169
后勤保障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