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顺利召开商铺工作会议(图文)

时间:2016年01月08日 00:00 作者:马玲玲 点击数:

17日下午,后勤保障处在后勤服务中心205会议室召开校园商铺工作会议,后勤保障处处长周杰、副处长文孙勇、食品监管干事秦家荣及学院全体商铺承租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后勤保障处处长周杰主持。本次会议主要是组织各商铺承租人学习学院下发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园商业铺面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水电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安排布置寒假期间商铺安全管理工作。

会上,文孙勇副处长对校园商业铺面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主要解读分析了校内商业铺面的引进审批管理、规范经营管理、经营场所与环境管理、安全管理、评价与考核、违规与处罚等六个方面内容。特别强调商铺安全与卫生规范管理的新举措和重要性。对于学院水电管理暂行办法涉及到校内商业铺面的水电计量管理方面,文副处长要求商铺承租人做到严禁个人擅自自行购置、安装、变更和拆除水电设备设施,并对违规处罚措施的处理细则和要求作了说明。

周处长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了以上两份制度的意义重在落实、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只要各个商铺能按照学院管理规定和协议约定来经营,学院跟商户之间的合作就能顺利进行。周处长提出关于寒假前后的“两个安全”的重要性:一是消防用电安全。承租人在离开承租铺面必须将电器设备关闭,燃料和易燃品应当及时用完或清空处理。二是财产安全。商铺自行负责和自行管理,寒假期间做到定期查看和保持通讯畅通。最后,周处长要求商铺承租人离校前认真做好商铺内外卫生,妥善存放私人物品,不能随意占用公共区域和通道;特别嘱咐全体承租人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严格遵守学院制度,不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维护好学院商铺经营秩序,为广大师生做好优质服务。
    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提高了学院对商铺管理的规范性,同时也强调了商户的规则意识,有了共同的约定并能够遵守,就能维护师生的利益,商铺也能通过优质服务获取经济效益。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