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雁山校区: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7日师生正式上班上课。
(二)育才校区:
为了迎接教育部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2008)34号文件要求,我院驻育才校区学生暂时停课一周,补课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1.体育教育、越南语专业4月4日至4月13日休息;
2.电信、生物技术、应用化学专业4月6日至4月13日休息;
二、放假前,各系、各部门要组织安全检查,以免发生意外事故。放假期间,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过一个安全祥和且有意义的传统佳节。
三、学院校卫队要安排保卫人员做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巡逻,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校园内的安全。
四、学院总务处安排水电维修人员做好假期供水、供电等保障工作,学生食堂要保证正常的伙食供应。
五、各系、各部门要配合学院党政办公室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漓江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