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师漓院党办[2009]2号)和《关于评选我院2007~200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师漓院党办[2009]3号)精神,我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认真选评,拟将覃顺梅同志作为优秀党员参与学院评选。
现对覃顺梅同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6月16日,以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党政事务部或组织宣传部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党政事务部电话: 3696166
组织宣传部电话: 3696228
特此公示!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经济系教工党支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