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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2008年教师节活动的通知
2008-09-04 00:00   审核人:
关于开展庆祝2008年教师节活动的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学院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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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展现我院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典型,学习典型,促进学院教育改革与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第24个教师节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教师节的主题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学习优秀教师,弘扬伟大师魂”。通过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教师节主题活动,进一步掀起向抗震救灾救援英模教师学习的热潮,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人性光辉,展现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爱教乐教、教书育人的热情,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二、教师节主要活动安排

       198(星期一)下午1430-1600,在公共教学楼001教室举行2008年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98(星期一)下午1630-1730在公共教学楼前广场举行游园活动。

       3.学院领导看望慰问院聘的教学督导、专家教授。

       4.加强教师节宣传报道。宣传部利用宣传橱窗举办一期教师节专栏,通过校园广播、院报、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院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展示我院教师的风采和教育教学成果。

 

三、教师节有关工作要求

       1.庆祝教师节,是教育界和全社会的一件大事。要结合学院实际,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开展教师节各项庆祝活动。

       2全院广大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教师节庆祝活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以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表彰大会和游园活动要求全体行政人员和当天下午无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参加。

       3.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做好颁奖典礼上相关准备工作。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OO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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