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质量评估处
中文 | English
 学校首页  首页  关于我们  部门新闻  对外合作交流  质量监控  继续教育  发展规划  招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部门新闻>>新闻快递>>正文
  •  新闻快递 
     公告通知 
     视频 

新闻快递

学校召开“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4-05-10 作者:潘桥娟 郑涵 浏览次数:

5月9日下午,校长杨树喆在知善楼8312会议室主持召开“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校领导唐文红、刘文革、杨庆庆、何玲、蒋毅,学校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党委工作部、发展与质量评估处、教务与产教融合处、人力资源处(部)、学生事务处(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图文信息中心、后勤保卫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部署会会场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教民办〔2024〕3号)文件精神,杨树喆对自治区教育厅通知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副校长杨庆庆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对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法人治理、资产与财务管理、招生工作、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八个方面重点任务的全面摸底和立行立改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

会议指出,加强民办高校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是提升民办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学校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全校上下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开展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的认识,学习把握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安排规定的时间节点、工作步骤和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列出整改问题清单;要针对自查发现问题,坚持有漏必补、有错必纠、违规即纠、立行立改的原则,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会上,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唐文红传达了自治区教育厅相关会议精神。与会人员就开展专项行动的任务分解、各阶段的时间节点等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关闭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对外交流工作建议意见: 电话:0773-3698322 传真:0773-3696266   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 (兼传真)

版权所有: 桂林学院 发展与质量评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