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分党校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党校在学生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在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分党校。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分党校是在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和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

   一、轮训学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

   二、培训学院党员教师、职工、学生;

   三、培训学院入党积极分子;

   四、协同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情况进行考核考察;

   五、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六、结合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学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和党建等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培训水平,为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

  分党校组织机构名单:

       长:刘绩元

     副校长:马耀林  刘翠秀

       员:李    吴耀明  于恩祥  陈治萍

     办公室主任:马耀林(兼)

     办公室秘书:张常永  王筱梦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委员会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00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