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第二届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漓江学院党委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大会是2006年6月召开的,现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的工作安排,我院将于近日开展第二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届党委委员提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漓江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名额确定为9名,差额2名,故委员候选人11名。
二、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应当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应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性别结构等,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基层党的委员会候选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行政负责人、群众组织党员负责人及其他党员构成。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坚定,党性观念强,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及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4.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工作实绩突出,奉献精神强;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正式党员。
委员候选人提名酝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党委根据多数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具体程序是:
1.“一下一上”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各党支部和党员按照委员的条件与结构要求在全院范围内酝酿提名,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二届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每个支部可提名的党委委员候选人数为9名。各党支部的提名情况于2009年10月30日中午12点前报组织宣传部202办公室进行汇总,组织宣传部汇总后报院党委研究。
2.“二下二上”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院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提名情况,研究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交各党支部,再次征求各支部的意见,组织宣传部把意见再次及时反馈给院党委。院党委根据“二上”情况,研究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学院党委将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送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审查批复。
1.党委委员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明确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
2.要对广大党员加强党性观念教育,使大家高度重视,从学校和学院全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3.在党委委员提名酝酿工作中,各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
4.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要注意时间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整体进程。遇到问题及时与院党委联系。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二届党委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名单基本信息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入党 时间 |
工作 时间 |
职称 |
职务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