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院教职工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联欢晚会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团结带领教职员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为“服务广西新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学院决定,由党政事务部、工会及学工处(团委)联合在“五四”期间举办教职工联欢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联欢晚会以“青春·和谐·创新”为主题,弘扬至善文化、展现办学成就,展现学院精神风貌、展示教职员工青春风采为主旨,晚会力求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相融合,教育性和娱乐性相统一,增强教职工对学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晚会顺利进行,成立晚会筹备领导小组。
组长:刘翠秀、吴耀明
成员:周杰、王忠、曾香莲、吴昊、陈代杰、廖莎
三、节目选送要求
1.节目内容要围绕指导思想编排,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体现团结进取精神。
2.节目形式要丰富多彩,采用爱国歌曲小组唱、歌伴舞、诗文朗诵、小品等舞台表现形式。
3.节目力求新颖、精炼,感染力强、舞台效果好,鼓励结合工作生活实际的自编自创。
4.各系、各部门按分组要求准备、报送节目方案,每组限报两个节目备选,歌唱、舞蹈类节目时间限定在4—7分钟;语言类节目时间限定在4—10分钟。
第一组:党政事务部、招生就业处
第二组:教务处、实验信息中心
第三组:学工处、团委
第四组:财务处、后勤保障部、校卫队
第五组:中文系
第六组:外语系
第七组:经济管理系
第八组:政法系
第九组:音乐系
第十组:艺术设计系
第十一组:理学系
第十二组:体育系
5.表演节目设奖评比,获奖单位给予奖金鼓励。
四、进程安排
1.报送节目:
2.彩排时间:
3.演出时间及地点:
4.联系人:廖莎,联系电话:3696228。
五、工作要求
1.围绕中心,突出主题。希望各系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落实责任,把纪念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五四”运动的内涵相结合,真正使筹办联欢会成为反映教职工风采,激发教职工学习、工作热情,凝聚学院向心力的活动。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节目选送单位接通知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精心准备,认真排练,确保节目质量。
党政事务部
工 会
学 工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