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党委公开选任二级系党总支书记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任二级系党总支书记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岗位:中文、外语、经管、政法、理学、艺设等6个总支书记和音乐、体育系等2个直属支部书记
二、选任范围:以漓江学院专职专任教职工为主,适当面向社会选任。
三、待遇:享受漓江学院中管副职待遇(上任后兼职从事教学工作者,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得超过5课时)
四、任职资格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即1961年1月1日后出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务实,顾全大局,热爱党务工作;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以上;
(四)符合如下四项条件之一:(1)在学院主任助理或以上职务任职两年(含)以上,(2)具有讲师技术职称(含)以上,(3)本科学历且具有3年(含)以上党务工作经历,(4)硕士学位且具有2年(含)以上党务工作经历。以上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党务工作重任。
熟悉高等学校党务工作者优先考虑。特殊优秀人才经党委研究,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岗位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组织保障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本部门师生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围绕学院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协助行政领导做好人才引进、考核及聘用等管理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会同行政领导做好所属干部在提升职务、选派出国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干部的选拔、考核、奖惩工作及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工作;
(四)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及学院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推进,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认真抓好党总支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章立制,规范开展、检查督促各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利用党校阵地做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对发展对象进行认真地考核和审查,培养和发展党员;
(六)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协同行政领导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参与本单位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改革方案、师资培训、人事安排、经费使用、职称评聘、人员出国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
(七)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做好统战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院党委和系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和个人报名(2011年4月11日—4月15日)
参加选任的对象根据本人条件和有关要求,填写《干部选任上岗报名表》(详见附件),于4月15日上午12:00前交组织宣传部,并同时发送一份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2011年4月15日下午)
院党委对报名选任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公布报名名单(2011年4月16日)
院党委将审定后的选任人员名单在全院公布。
(四)召开选任大会(另行通知)
电子邮箱:ljxyzxb2009@163.com 联系电话:0773-3696228
附件:干部选任上岗报名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