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知 书 作者: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29日 00:00 点击数: 为消除我院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用餐安全。根据了自治区教育厅和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对我院学生食堂(二楼、三楼)的监督检查和要求,我院食堂必须严格按照《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标准》进行整改,统一拆除一些不规范的小档口,如给广大师生造成不便望予以理解和支持,谢谢! 漓江学院后勤保障部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