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中文系主任助理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聘中文系主任助理1名。为了保证这项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现将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
在系主任领导下,主要负责教学和科研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系主任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2.督促系各教研室实施教学计划,制订教学大纲;
3.布置各专业教学任务,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教学档案及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4.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5.组织制定系科研计划、申报科研课题、开展学术研究以及参加校内有关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
6.协助系主任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配合主任确定教学人员的培养计划,组织教学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对其的分工、晋级、奖励提出意见;
7.组织系教学检查评估工作,负责有关评估检查材料的准备;
8.完成学院、系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院、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校管理实践经验,善于学习和把握教育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能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务实,能顾全大局,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上,公道正派,勤政廉洁;
2.具有文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高层次人才报名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由院长办公会审定。
3.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沟通能力,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一定的高等教育管理或科研管理经历;
4.身体健康,院聘专职专任教职工(同时也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前来应聘)。
四、工作程序
1.发布通知和个人报名(
参加选聘的对象根据本人条件和有关要求,填写《干部选聘上岗报名表》(详见附件),于10月10日下午16:00前交组织宣传部。
2.资格审查(
院党委对报名选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3.公布报名名单(
院党委将审定后的选聘人员名单在全院公布。
4.召开选聘大会(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邮箱:ljxyzxb2009@163.com 联系方式:金云亮 3696228
附件:
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选聘干部报名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