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综合档案室主要负责学院党群、行政、学生、户籍、教学、基建、财务、科研、图片等各类档案的整理、归类、保管、统计。其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等有关档案工作政策、法规,根据学院发展的需求提出综合档案室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接收、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全院的各类档案。做好学院各类档案的收缴、分类、登记、编号、传阅及催办等工作,并将已经办理完结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
三、对学院各单位的应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定,同时给与科学分类组卷和准确地划分保管期限。
四、指导学院各单位做好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统计工作。督促其将应归档的档案资料按照案卷质量标准整理完毕,移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五、每年接收档案后,及时进行入库登记及上架工作,做好保管和统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保密职责,确保档案安全,按照上级规定,对已无保存价值的卷宗按照程序规定进行销毁。
六、积极参加档案工作的编研、开发,办理档案的借阅。
七、组织学院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和学院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八、做好档案库房的保洁工作,定期清扫、通风、更换防虫用品,延长档案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