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8 浏览量:
凡学校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在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合同,基建修缮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合作办学合同,科研协作与成果转化合同,捐赠协议以及其他涉及资金往来的协议等)时,必须同时与合同相对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详见附件)
一审:闫二审:梁娟娟三审:黄照强责任编辑:谢璇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 财务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