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务处根据该政策拟定了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期末绩效发放计税的两种方案,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自行选择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期末绩效的发放计税方式,于2023年12月29日下班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计税方案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8111办公室谢璇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976654353@qq.com。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计税方案说明
2.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计税方案表
3.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法规
财务处
2023年12月6日
附件1:
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计税方案说明
方案一: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于2024年1月左右发放,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政策,在发放当月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方案二: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在2024年1月左右发放,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政策,在发放当月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附件2:
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方案表
单位名称:(公章) |
序号 |
名单 |
方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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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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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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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法规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211242/content.html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1841/content.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3752930/n3752974/c397036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