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桂教财务〔2021〕9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现对我校2020年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请各单位认真对照自治区印发的教育收费项目的目录清单(详见财务资产处网站的“收费公示”)进行自查,并于4月9日上午下班前反馈至财务资产处。
一、自查重点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对照自治区印发的教育收费项目清单(详见财务资产处网站的收费公示),对我校2020年以来的收费行为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须做到收费项目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一)否存在违规收取服务费与代收费问题
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问题;是否存在获取代收费差价问题;是否未按自愿原则,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存在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行为;是否据实结算。
(二)是否存在违规上调学费、住宿费问题
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上调学费住宿费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公示或高于公示标准收取费用等问题。
(三)是否规范开展实训实习
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向企业缴纳技能培训等问题;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否存在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等问题
(四)是否存在教育收费项目的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
(五)学生缴费是否通过学校收费一体化平台
二、工作要求
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根据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全面落实整改。针对核查的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对账销号。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加强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三)严格问责追责。要开展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通过督查督办、专项审计、公开通报等方式、切实遏制教育乱收费问题。对虚报瞒报、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后,仍然出现同类问题的,经核查属实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重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协同联动,构建长效机制。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构建长效机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将教育收费纳入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的重要内容。针对问题集中、影响较大的社会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点带面,从具体问题的整改推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0773-8993663,ljxyjjjc@gxljcollege.cn
未尽事宜,请咨询财务资产处,联系电话:0773-8998960